提升国民金融安全 普及金融防范知识 谨防网络金融诈骗
有价证券诈骗案
被告人张某某以刘某某的名义伪造了一张农业银行4500万的国债凭证用于抵押贷款。2013年10月25日张某某派刘某某、吴学梅(另案处理)携带该伪造的国债凭证抵押借款,后刘某某和吴学梅到晋州市宋英州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宋英州协商将该伪造的国债凭证抵押借款1000万。后宋英州携带该国债凭证去农业银行晋州支行进行核查,发现该国债系伪造,宋英州遂报警。刘某某、吴学梅、张某某相继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之规定,应以有价证券诈骗罪追究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的刑事责任。提示:有价证券诈骗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伪造的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
2022-07-04 17:20:46
保险诈骗案
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间,孙某某伙同陈某某等人,与前来洁驰汽修公司修车的车主或送修人达成合意后,采用伪造车辆碰撞事故,向交警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理赔的方法,伪造车辆碰撞事故14起,骗取中国平安财险无锡分公司等5家被害单位保险金计257539元。另孙某某还在车主不知情情形下,伙同他人,伪造三车碰撞事故3起,诈骗保险公司保险金计72367元。梁溪区检察院于2018年3月9日,以涉嫌保险诈骗罪、诈骗罪对孙某某、陈某某等1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提示:近年来,以伪造机动车碰撞事故进行保险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该类案件的诈骗主体呈现多元化,有投保人自行实施,有汽车修理厂为了招揽生意帮助个体投保人制造假事故,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牵头通过倒签事故时间、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提供作案条件、作伪证等方式来骗取保险金,以上都属于违法行为。
2022-07-04 17:20:14
骗取贷款案
江苏南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戴某等人在向银行贷款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指使相关人员编造虚假的贷款事由,提供虚假的购销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报表等资料,欺骗银行发放贷款、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合计人民币6400万元。上述贷款根据戴某的授意,用于归还公司债务等。2015年8月至2017年1月,宜兴市等地人民法院判令公司归还7家银行借款本金合计1.87亿余元及相应利息,戴某、刘某某(妻子)、戴某(子)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犯罪,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提示:骗取贷款犯罪是典型的危害地区金融安全的刑事犯罪。该类犯罪以单位实施为主,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借助经济活动的名义,骗取金融资金并使之处于危险状态。
2022-07-04 17:19:38
信用证诈骗犯罪
海南省彩票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某某在担任财信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期间,采取签订虚假进口货物合同及内销合同等方法,在省工行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18单,骗取省工行信用证款共计5300多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4亿多元,造成省工行实际损失4100多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4亿多元。日前,李某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提示: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证诈骗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2022-07-04 17: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