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国民金融安全 普及金融防范知识 谨防网络金融诈骗
2022年3月,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套路贷”犯罪系列案,涉案8万多人被诈骗1.04亿元,非法获利4000余万元,分别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催收非法债务罪等判处蔡某等3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六个月不等刑期,系列案共判处没收财产360万元、罚金79.7万元,共计责令退赔1.04亿元,违法所得以及涉案电脑、手机、房产等依法处置。2018年3月以来,虞某某、朱某某(二人另案处理)等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先后研发利用7个非法网络贷款平台,实施“套路贷”犯罪。虞某某等人纠集被告人蔡某、陈某、白某某、韩某某、董某等人非法从事网络贷款活动,同时采用威胁、辱骂、滋扰等手段强行催收“贷款”,逐步形成以虞某某等人为首,被告人蔡某、陈某、白某某、韩某某、董某等多人为重要成员且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诱使被害人借款,通过虚增借贷金额、肆意认定违约,加收逾期费用等手段,收取高额的“商品费”“服务费”“逾期费”。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采用电话滋扰、PS淫秽图片、威胁、辱骂等手段进行催收,导致部分被害人失业、卖房、自杀等严重后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期间,该犯罪集团共计诈骗80723人211773次,诈骗总金额1.04亿元,非法获利40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