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国民金融安全 普及金融防范知识 谨防网络金融诈骗
1、不法分子常常会以境外公司名义,虚假宣传所谓投资境外理财、黄金、期货等项目,有的在境外,如港澳台、东南亚国家的高档酒店召开“投资”推介会。
2、不法分子往往以外国人名义在境内开立的账户,用于接收投资人的投资款;
3、非法集资公司的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公司高管系外国人,来进行虚假宣传;
4、不法分子会以网络虚拟货币升值、现货交易、资金互助、黄金、贵金属、期货、外汇交易等为噱头,引诱投资人进行投资,并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
5、不法分子通常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6、不法分子通常向投资人许诺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诱导投资人进行投资;
7、非法集资公司经营范围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
8、不法分子常常会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进行诱导宣传。